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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运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2025-03-06 09:38   审核人:
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,充分调动和发挥普通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,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,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,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〔2024〕170号)有关规定,特制订转入航运学院相关专业的工作方案。

一、成立航运学院转专业(转入)工作小组

组长:魏 安 周 楠

副组长:杨其观 刘传润

成员:张金水 钟聪仕 祝鸿 章春华 郭学平 董良雄 刘春荣 张 晖 宋艳琼

秘书:谢秋燕

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航运学院的转专业工作,确定各专业的接收名额,制订考核办法和录取规则,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,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请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经公示后报送学校审核、审批。

二、各专业接收名额及报名条件

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、现有学生数和专业要求,我院2024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名额和报名条件如下表:

三、考核办法

考核包括资格审查、绩点核定、面试和核算综合成绩核算等几个环节。

(一)资格审查

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,须符合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〔2024〕170号)的有关规定,并符合上述第二条限定的报名条件。

(二)绩点核定

考核采用绩点成绩加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,绩点取截至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学程的平均学分绩点。

(三)面试

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,统一组织面试,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认知、职业规划和沟通合作能力。面试的考核标准如下表:

面试成绩取参加面试评委所给成绩的算术平均值。

(四)综合成绩核算

综合成绩的核算按以下公式计算:

综合成绩=(50+平均学分绩点×10)×60%+面试成绩×40%

四、录取规则

(一)排位优先次序

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类别和核算的综合成绩确定排位次序,排序规则如下:

1、第一优先序:退役复学学生排序在前;

2、第二优先序:综合成绩高者排序在前。

(二)录取规则

根据排位优先次序,在专业接收限额下,择优录取,额满即止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其他事项按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〔2024〕170号)有关规定办理。

(二)本方案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,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航运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3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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